兴安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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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7日下午,县长韦远明主持召开兴安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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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研究了有关问题。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政府投资条例》,自觉把《政府投资条例》作为政府投资的行为准则,准确把握《政府投资条例》对政府投资范围、投资方向、关键环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坚持“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以实际行动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推动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县水利局提交的《兴安县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研究了有关问题。会议议定,一是原则通过《兴安县小型水库管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县水利局牵头按程序组织实施;二是针对实施方案中的“落实管护资金保障”内容,由县水利局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解决打井、送水等抗旱资金的报告,研究了有关问题。为全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会议议定,一是原则同意由县财政局统筹做好各乡镇打井、送水等抗旱资金的保障工作;二是由县水利局成立工作专班,对各乡镇上报的打井、送水点位进行实地查看,确保打井、送水点位科学合理,有效满足群众需求;三是各乡镇及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稳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审议了县投资促进局提交的华远电力设备项目、电力设备生产项目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研究了有关问题。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按照“入驻同一园区享受同一政策”的原则,由叶妍同志组织县司法局、县投资促进局参照与已入驻县电力设备产业园企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内容,对华远电力设备项目、电力设备生产项目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进行核对后再行签订。
会议审议了县投资促进局提交的《桂林市兴安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合作协议(送审稿)》,研究了有关问题。会议议定,一是原则通过《桂林市兴安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合作协议(送审稿)》,由县投资促进局根据与会人员意见修改完善后再行签订;二是由汤建国、邓健君同志牵头,就分散式风电项目具体选址事宜,组织县投资促进局、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广西北投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备忘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